市能源局内设机构 |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1 14:35 |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舆情、综合性文稿起草、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推进全市能源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有关政策性文稿起草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大数据应用管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内承担本单位数据资源的监督管理、审核审批、创新应用等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 职责:负责涉及多科室业务工作的牵头推进汇总报送;承担局机关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组织能源重大发展战略政策的调查研究;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衔接平衡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负责研究提出全市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建议;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能源行业统计和预测预警等工作;负责能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三)煤炭油气科(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职责:负责拟订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煤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推动市外煤炭基地建设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煤炭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并督导区(市)抓好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市压煤建筑物搬迁以及房屋斑裂维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和储气设施等应急能力建设;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综合协调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电力和能源节约科 职责:负责拟定电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编制下达公益性、调节性等发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年度电力生产和供应保障预案,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调度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拟定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能源效率的政策措施;负责能源科技进步,组织推进全市能源关键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实施重点科技专项和重点示范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本系统营商环境优化、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 (五)新能源科 职责:推进新能源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负责拟定全市新能源、氢能、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等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锂电产业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推进全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 (六)机关基层党组织(挂人事科牌子)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能源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