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4-07 12:16 |
一、项目概况 《枣庄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现已具备项目实施条件,择优选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本项目。 项目名称:《枣庄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项目编号:2024-001号 二、资格条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须具备代理本项目必备人员和技术能力,在财政部代理机构名录中公示;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4、本项目不得违规分包或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承诺书(见附件一);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见附件二); 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等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证明材料)、财政部代理机构名录公示截图复印件; 4、代理机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复印件或承诺);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 5、代理机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或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代理机构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代理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代理机构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截图盖章),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址(http://credit.shandong.gov.cn)(见附件三)。 8、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四); 9、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表(后附服务团队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执业资格证书等)(见附件五); 10、2021年1月至今完成类似业绩一览表(见附件六); 11、代理机构获得的荣誉、信誉情况(见附件六); 12、信用承诺函(见附件七) 13、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八) 代理机构提供的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否则其响应无效。带★的为必须提供项。 四、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评选办法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17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递交地点:枣庄市能源局929房间; 垂询电话:0632—3066099; 提交一式四份密封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评选办法:从各代理机构提交的单位基本情况、承接类似项目的业绩、软硬件条件、从业人员素质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一家代理机构作为本项目服务单位。 后附:《枣庄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附件 《枣庄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