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局组织召开全市煤炭系统 《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会议 |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3-08 10:30 |
3月6日上午,市能源局在锦丘煤矿组织召开全市煤炭系统《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会议,深入学习领悟《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核心要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其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闵峰受邀分别进行专题讲座。市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忠波主持会议。 王其江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开展了专题讲座,从“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重拳出击‘打非治违’、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严格项目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强化矿山安全国家监察督政、严格事故调查和警示教育”8条硬措施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条文解读、贯彻落实等4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和深入阐释。 闵峰对《煤矿安全生产条例》重要法律条文进行了专题解读。今年2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4号国务院令,公布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6章76条,是一部对煤矿安全生产涉及各方面的法律关系进行全面调整,承上启下、发挥统领作用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对于预防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煤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刘忠波在讲座后指出,两位领导的专题讲座全面系统、内容丰富,深入浅出、解读精准,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结合煤矿实际,达到了预期效果。本次讲座对于统筹抓好我市煤矿发展和安全、全面夯实安全基础、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风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刘忠波强调,一要全面抓好《条例》《硬措施》学习贯彻。市区两级煤矿监管部门、煤炭企业、各煤矿要以本次宣讲会为契机,深入开展《条例》《硬措施》的学习培训,切实把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二要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解决制约煤矿安全发展的关键问题,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三要全力抓好全国“两会”期间及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全市煤炭系统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刻吸取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加大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依法办矿、依法管矿,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煤炭企业和煤矿主体责任、煤矿职工岗位责任,落实好领导干部带班和“晨会”等各项制度,做好重点时期应急值守工作。要切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执行力,全力保障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执法五处主要及分管负责人,滕州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市能源局分管负责人,有关区(市)发改(能源)局负责人,有关区(市)能源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枣矿集团分管负责人,泉兴集团、有关区(市)煤炭企业集团、各煤矿企业主要及分管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煤矿企业科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分会场收听收看,全市煤炭系统600余人收听收看了本次宣贯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