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局促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行政执法配合停(复)电的规范性文件 |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17 17:43 |
10月15日,市能源局促请政府印发《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执法配合停(复)电有关工作的通知》(枣政办字〔2022〕40号),对维护电力用户合法权益、防范供用电纠纷风险、优化电力法治良好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配合停(复)电工作,保障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供电营商环境,市能源局起草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执法配合停(复)电 有关工作的通知(代拟稿)》,完成向市人社局、市应急局等20家职能部门征求意见,10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以枣政办字〔2022〕40号文正式印发。 《通知》共分为三个部分: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有权作出配合停(复)电行政主体的范围,指出要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工作原则,非因法定事由、非有法定职权、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作出强制停电决定、提出配合要求。二是重点完善了停(复)电的工作流程,对下达停电通知、实施停电、停电后监管、恢复供电4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三是对依法行政、依法配合、依法履责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协助停电通知书(通用范本)》等2个附件随《通知》一并印发,确保配合停(复)电手续统一、规范、严谨。 文件出台后,将有效解决“谁决定停?由谁停?怎么停?”等一系列问题,为行政执法配合停(复)电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和有效保障,避免了合规管理潜在风险。下一步,市能源局将迅速做好文件的传达落实,与行政执法主体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全面加强业务流程管控,确保“应停尽停”“应复快复”,打造行政执法配合停电“枣庄样板”,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电力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