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波带队督导“十一”期间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01 11:42 |
刘忠波带队督导“十一”期间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抓好国庆假期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10月1日,市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忠波带队对滕州市进行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暨“十一”期间专项督导。 督导期间,刘忠波首先带队深入东大煤矿井下一线,检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并慰问一线职工,随后召开座谈会,传达了近期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重点传达了10月1上午召开的省、市国庆节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并对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应急值守、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刘忠波强调,一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要充分认识煤矿风险耦合叠加的复杂性,用严、真、细、实的态度应对煤矿安全风险,加大对固有风险、动态风险、作业风险的管控力度,确保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二要执行最严标准管控风险。管理干部要做到“懂业务、会管理、善应急”,学好用好专业标准,抓住主要矛盾、薄弱环节,采取切中要害的措施,把“风险”管成“保险”。三要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要用好“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宣贯活动、“晨会”等开展职工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进行针对性、差异化培训,不断提升职工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强化自主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四要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要按照矿井制定的智能化建设推进方案,加大设备投入,加快推进速度,尽早实现“少人则安、无人则安、少时则安”的工作目标,切实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五要强化应急能力建设。编制的企业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要对矿井灾害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做到“往最坏处设想、向最好处准备”,严格抓好预案演练,切实保证预案能用管用。六要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督执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煤炭企业集团和煤矿企业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和治理上下功夫,多深入井下一线,加强源头管控、过程管控,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