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局召开全市供热发电用煤保障推进会 |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27 17:32 |
10月26日,全市供热发电用煤保障推进会在市能源局936会议室召开,市能源局局长刘忠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能源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马士江主持会议。滕州市、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发改(能源)局负责人,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华电国际滕州新源热电厂负责人,枣矿集团、泉兴集团、辰龙集团、丰源集团、王晁集团、中泰集团负责人以及9处地方生产煤矿负责人参会。 会议分析了当前我市全市煤炭电力供需形势,通报了当前全市煤矿生产、库存情况,听取了供热发电企业冬季煤炭储备、需求、采购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电力企业保供和煤矿企业保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协调推进煤矿企业和电厂全面落实冬季煤炭生产、供应、采购、储备任务目标。 刘忠波强调,各级各单位、各煤矿企业要坚决做到“五保”,确保冬季煤炭供应。一是保生产。要按照“煤电互保”原则,加强今冬明春取暖季的原煤生产计划安排,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科学合理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扎实提高煤炭产量;二是保储备。要打好提前量,在供暖季前,各生产煤矿要按照要求做好煤炭储备,作为政府可调度应急煤炭储备;三是保质量。要坚持诚信为本,确保发热量、含硫量等煤质指标符合电煤、取暖用煤的煤质需求,不得掺杂使假;四是保供应。要克服困难,体现国企担当,采暖季前,各电力企业要与相关煤矿完成供暖季电煤采购协议签订;五是保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保安全就是保供应”、“保供应必须先安全”原则,冬季是安全事故易发期,要抓住安全生产不放松,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煤炭、电力稳定可靠供应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各电厂要全面落实电煤保障主体责任,自我加压,主动作为,积极与各煤矿做好沟通对接,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市外、省外煤炭采购力度,要坚决执行电煤库存预警、通报制度,存煤要符合最低天数要求,坚决保障冬季群众温暖过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