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局刘忠波局长带队督导汛期煤矿及油气管道安全工作 |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16 22:40 |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7月15日重大汛情会商会议和7月16日全市防汛工作调度会商会议精神,7月16日,市能源局刘忠波局长带队督导煤矿及油气管道防汛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到滕州市金达煤矿、鲁宁线滕州市界河镇北沙河段原油管道现场开展督导检查。滕州市市政府领导孙金存、滕州市发改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 督查组一行首先来到滕州市金达煤矿,现场查看了金达煤矿矿井应急物资储备库和矿井应急电源配备情况,详细询问防汛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开展及应急电源车备用情况。随后督查组查看了鲁宁线滕州市界河镇北沙河段原油管道现场,现场询问鲁宁线穿越河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应急预案管理情况。 刘忠波指出,当前我市正处于主汛期,煤矿和油气管道防汛任务非常艰巨。煤矿安全方面,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树立防大汛、抗大涝意识,严格执行黄色及以上预警和24小时连续降雨50MM停产撤人制度;二要加强现场管理,对重要岗点、薄弱环节要加强管控力度,要强化矿领导带班成效,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减少井下“三违”现象的发生;三要加强职工培训教育,切实提升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四要切实加强煤矿应急能力建设,调度室要严格执行“调度员10项授权”“三分钟通知到井下”等制度,强化矿领导干部值班,完善应急预案,充分保障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和救援队伍演练,做到灾害性天气不伤人、不淹井,确保安全度汛。长输油气管道保护方面,一要坚决落实安全保护的主体责任,管道保护企业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工作,要强化汛期巡查、巡线力度,对汛期降雨期间,要加密风险排查频次;二要加大督导检查执法力度,区(市)油气管道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汛期油气管道保护的安全监管与执法力度;三要完善部门、镇(街)、企业的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方案,遇到险情,做到科学处置,确保安全度汛。 查看煤矿应急物资库 查看矿井应急备用电源 查看鲁宁线滕州市界河镇北沙河段原油管道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