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保障监管 山东今冬天然气供需基本平衡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2-16 13:55 |
截至10月底,全省已落实年度供气合同量185亿立方米,其中供暖季合同量94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19亿立方米、1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率分别达到12%、14%,供需基本平衡。往年取暖季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局面,今年将得到大大缓解。 进入11月份,我国北方地区相继进入取暖季,天然气资源需求将集中释放,做好天然气稳定供应,成为当前事关社会发展大局和保障民生用气的头等大事。山东省能源局提前研判供需形势,深入摸底市场需求,主动对接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供气企业,全力以赴抓好天然气资源保障供应工作。 据了解,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山东全省天然气消费量166亿立方米,其中供暖季天然气消费量82.7亿立方米,比合同量83.1亿立方米少了4800多万立方米,煤改气用户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山东省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天然气消费增长趋于平稳,按10%增长率估算,考虑今年62.8万煤改气用户供暖季新增天然气需求,预计全年天然气消费量186亿立方米,其中供暖季消费量95亿立方米。“4月份以来,我省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中央企业沟通对接,提前谋划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 早在4月上旬,山东就召开了全省天然气供应保障座谈会,研究部署2019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建立天然气供应信息通报制度;8月初,召开了冬季取暖天然气供应保障座谈会,争取更多气源保障冬季取暖和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煤改气用户需求。到了9月底,山东又召开采暖季天然气气源指标对接会,组织三大油气公司、有关地市及城燃企业对接天然气需求量和供应量,部署供暖季增量合同签订工作。10月下旬,山东组织三大油气公司与7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承担煤改气任务的城燃企业,召开补充协议签订对接会,对接落实44万户新增煤改气用户4.4亿立方米气量。当前,从合同气量和天然气预测需求情况分析,考虑采暖季煤改气用户实际用气量偏低等因素,山东全年和供暖季供气合同量基本可以满足用气需要。 “但我省天然气供应还存在一些结构性矛盾,如遇寒冬等特殊天气导致需求量明显增长或上游减、停供导致供应量减少等因素,供暖季天然气供应保障依然面临较大压力。”山东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为此山东提前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并完善调峰用户清单,制定下发了2019-2020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要求各市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确保冬季清洁取暖民生用气需求。同时,完善各市调峰用户清单,城燃企业在高峰日用气量2352万立方米的基础上最大压减1097万立方米,形成不少于高峰日用气量20%的用户调峰能力。 “在此基础上,着力加强供需平衡调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供应合同管理。”据山东省能源局这位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取暖季天然气保障供应措施落到实处,山东还从三个方面入手,制定了相关得力措施。 首先,做好供需平衡。山东与三大油气公司驻鲁天然气销售企业、管网运行企业以及各市天然气供应保障牵头部门建立信息同步互通渠道,从11月起施行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各市供用气情况,实时分析天然气供需形势和消费结构变化,制定天然气供需平衡计划,建立完善有序用气机制。以供用气合同气量为基础,根据各市用气实际需求,加强资源的统筹调度,必要时采取地区之间、企业之间的调控措施,确保安全平稳供气。 其次,强化应急处置。修订完善各级冬季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进一步优化不少于高峰日用气量20%的调峰用户清单。针对天然气供需形势和短供断供风险,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在确保民生用气前提下,结合供气总量指标,做好省、市、县三级统筹,细化至终端用户企业并依法明确不同层级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科学确定减停供次序,加强人员培训和实际操作演练,分层级实施应急保供预案,确保民生用气需求。 第三,加强合同监管。省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积极推进供用气合同管理和分级保障天然气供应等工作。坚持“民用优先”,新增气量优先用于居民生活、供暖、燃气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等民生用气,坚持“以气定改”,合同气量首先要确保去年已经开工、未通气的“煤改气”接续项目和今年新增的“煤改气”项目用气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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